团标立项征集|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3 17:20|栏目: 团体标准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推动质量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团体标准制定模式,增加团体标准有效供给,依据《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开展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2024年度团体标准立项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遵循开放、透明、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申报项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

(三)应避免同已有的强制性标准重复。

二、经费

团体标准制订经费由主(参)编单位承担。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项目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法规要求,符合标准编制规定。

(二)立项申报前应对标准需解决的问题、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性、标准如何实施等,进行必要的前期调查研究,并编写标准草案或提纲,明晰主要技术内容。

(三)申请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负责,同时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人员条件和经费支持,以确保标准的研制工作按时完成。

(四)标准要有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资料

1.《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

2.标准草案或提纲(如有)

二)申报程序

1.团体标准申请单位需提交《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加盖公章纸质版1份,邮寄至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秘书处;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发送至yniqm2016@126.com,若已有标准草案或提纲及其相关论证材料应一并报送。

2.团体标准申报后,学会将适时组织专家审查,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将在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官网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立项计划。

3.团体标准立项后,申请单位需按照《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三)申报时间

全年征集。申报单位可不定期申报,随时申报、随时受理、滚动管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毕老师 13888706966 王老师 13678737524

电子邮箱:yniqm2016@126.com

材料寄送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建设路180号协信天地1幢1801

 

附件:《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

2024年2月21日


附件下载:

附件 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docx

(6号文)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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